為了充分有效調動員工生產積極性、創造性,主觀能動性,集團公司根據六屆一次股東會建立薪酬激勵制度的精神,出臺了《榆林市恒泰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薪酬激勵制度(試行)》、《集團公司2022年度實施<經營單位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和<集團公司薪酬激勵制度(試行)>有關事項的規定》。各經營單位根據這兩份文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的薪酬激勵考核分配實施辦法。自三月中旬以來,人力資源部陸續收到了各經營單位報送的薪酬激勵人員的考核結果、基本情況、公示情況等報告。
2022年4月22日集團公司總經理萬恒山主持召開辦公會議,人力資源部部、財務部、企業管理部部長和薪酬管理員參加。會議主要對各經營單位報送的薪酬激勵人員的報告及有關事項進行研究探討,批準了2022年1-3月份普通上崗員工583人次116600元的薪酬激勵分配。其中1月份195人、金額39000元;2月份193人、金額38600元;3月份195人、金額39000元。
萬總要求,財務部盡快將薪酬激勵分配收入發放員工手中。
萬總提出,薪酬激勵制度是集團公司根據當前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為扭虧脫困,經過多次調研、反復討論后確定的新激勵機制,充分體現了多勞多得、能勞多得、干好多得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分配原則,將逐步改變平均主義,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大鍋飯局面。他強調一定要堅持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希望各經營單位用好用足政策,促進整體生產、工作績效的不斷提升;也希望所有員工充分發揮自己最大的潛力,為企業創造最大的價值,在企業最需要你的時候,厲兵秣馬、踔厲奮發。(人力資源部 慕靜)